马山县位于广西中部,东经107°41′-108°29′,北纬23°24′-24°02′。。县城距南宁市区120千米。县境东西最大横距约80千米,南北最大纵距约50千米。总面积2345平方千米/2363平方千米。2004年末,总人口51万人。县人民政府驻白山镇。隆安县位于北回归线以南,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。境内湿润多雨,雨量集中,日照充足,农作物有水稻、玉米、花生、木薯、甘蔗、板栗、龙眼、荔枝、香蕉等。隆安是广西三大板栗生产基地之一,面积12万亩,年产量近3000吨。
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马山县位于广西中部,东经107°41′-108°29′,北纬23°24′-24°02′。。县城距南宁市区120千米。县境东西最大横距约80千米,南北最大纵距约50千米。总面积2345平方千米/2363平方千米。2004年末,总人口51万人。县人民政府驻白山镇。隆安县位于北回归线以南,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。境内湿润多雨,雨量集中,日照充足,农作物有水稻、玉米、花生、木薯、甘蔗、板栗、龙眼、荔枝、香蕉等。隆安是广西三大板栗生产基地之一,面积12万亩,年产量近3000吨。